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聊城市统计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院内 |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聊城市统计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6248000041195790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Oct 23 18:57:4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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