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一)处理县人民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机关的高效正常运转提供参谋助手、协调服务和后勤保障。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安排及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州委、州政府和县委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四)处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承担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县人民政府领导研究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项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反馈报告。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以及有关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望谟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十)协调处理寄交县政府的群众来信,接待到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对来信来访反映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供县政府参考。 (十一)收集社情民意和重要情报信息,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协助处理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负责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咨询和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案卷卷宗评查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字,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接受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确权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承办交县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负责有关法制和建设、提案办理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拟定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县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县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决定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负责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接待工作,制定全县外事工作规章、规划、措施和办法,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动,负责协调处理全县重大涉外事务;负责统筹安排县四大家领导的外事活动、协调接待来我县公务活动的外事人员;承办县四大家领导出访、县内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认真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外事侨务政策的贯彻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事侨务接待服务方面的工作;承担县级重要接待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接待任务,协助安排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有关外事侨务接待文电及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使全县人民防空的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核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县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监管全县城县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全县城县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城县防空袭演练和防空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协调利用电信、移动、联通、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全县人民防空通信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管理,监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对县直单位和民用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城县地下室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负责人民防空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负责指导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有关单位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协调县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其它有关社会团体按照《国防教育法》和《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明确的职责,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国防教育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负责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协同发改、交通运输、电信、移动、联通以及相关通信等部门贯彻国防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拟定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调动工作;战时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动员交通运力、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战备物资及专业保障队伍支援部队作战;平时参与交通保障、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产管理、公务用车调配和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九)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县金融运行情况及行业发展动态,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协调配合好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十)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望谟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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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Fri Oct 31 16:55:11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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