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赤峰市党政机关综合楼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委、 市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二)了解和掌握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沟通市政府同所属各部门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之间的上下联系,协助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共同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落实市政府的各项决策。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负责起草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会议讲话、工作报告;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有关材料,处理上级下发和下级上报的各类公文。 (四)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整理会议纪要。 (五)负责各类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领导的要求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全方位工作目标的制定、审核 、汇总、实施和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省、市政府重要文件、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蒙文翻译和审稿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组织协调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 (十一)负责接听市长公开电话,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的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文印和通讯工作。 (十三)负责国内外来宾来赤峰访问、考察活动的接待工作,承办与上级机关、驻赤部队、单位、院校的协调服务事宜。 (十四)负责市政府机关行政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和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赤峰市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132000060166046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Oct 31 21:01:58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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