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 | ||
机构职能 | 温州海经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 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温州海经区开发建设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编制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 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的专项规划、控制性 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产业规划 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和准入管理办法。 (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统计监测 评价体系、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统筹管理温州海经区的统计工作,负责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水利、海洋、农业农村、 交通等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拟订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国土、招商、生态环 境、人才、科技、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征收安置等重要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牵头组织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重要基础设施、重点 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建设和跨区域、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实施。 (九)负责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内土地的统一开发、建设、 管理工作。 (十)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对下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负责管理下属投融资平台。 (十一)负责温州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 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的发展工作职能。 (十二)协调市级机关及有关部门设在温州海经区管辖范围 内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以及海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单位的工作。 (十三)受洞头区委、区政府委托,行使洞头区灵昆街道、 昆鹏街道的行政、部分社会事务管理以及城镇和开发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使市委、市 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2188000060413939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Nov 03 21:19:09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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