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省直
机构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承担自治区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衔接;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民族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子标识编号 CA070000000406832660003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Wed Nov 05 17:35:17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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