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1号楼 | ||
机构职能 | 1.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盟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2.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订自治区统计制度;拟订自治区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3.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盟市、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4.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7000000040683264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Nov 05 18:24:1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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