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3号 | ||
机构职能 |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三)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四)负责应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五)负责应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六)对同级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七)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八)负责应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九)受理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4219077060309167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Nov 07 17:42:15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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