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舟山市教育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二、负责教育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拟订或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实施。负责制定并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按管理权限和标准,审核、审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调整。参与指导高等教育,统筹管理教育事业,负责市本级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三、指导、督促和检查中小学和市属高校党建工作及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市属高校统战工作。四、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五、统管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六、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与市本级中小学校本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组织指导所属学校对外交流合作。七、参与指导市属高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招生计划制定。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八、指导学校思政、德育、体卫与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工作。九、负责教师管理和指导,指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与实施。十、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十一、指导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与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市本级中小学校本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系统内部审计,强化市属高校与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舟山市教育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12196000040433308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Nov 11 13:46:22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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