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寒亭区民主街213号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答复和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电话向区政府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负责或参与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外事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外事与侨务工作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三)组织协调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外事活动;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本区内的涉外事件;负责全区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负责出国经贸团组的初审、报批及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 (十四)组织起草、审查应由区政府发布和批准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草案。 (十五)监督检查各项行政、经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组织和协调各项执法检查活动。 (十六)组织搞好区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并对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十七)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寒亭门户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6240113760211201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Nov 14 18:13:19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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