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银川市民政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北京中路166号 |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场所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拟订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等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开展村(居)民自治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县(市)区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制定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指导福利彩票运营和管理。 五、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的孵化培育、服务和依法监管工作。 六、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街路巷、桥梁湖泊、公园广场等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文化保护工作。 七、拟订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障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八、贯彻婚姻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县(市)区婚姻登记工作、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县(市)区殡葬管理工作。 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制度和政策。负责社会工作者培训和登记管理。 十一、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纳入综合执法改革范围事项的监管配合。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银川市民政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30419000060439279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Nov 17 17:42:39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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