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民经济和社会    (二)负责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地区开发及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各经济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省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省级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十一)起草涉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标识编号 CA10000000040685303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Nov 18 11:02:22 CST 2014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