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威海市统一路408号 | ||
机构职能 |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组织、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开展对外司法交流活动。对地方性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领导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本院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6243000060423039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Nov 18 18:53:34 CST 2014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