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广西艺术学院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机构地址 | 南宁市教育路7号 | ||
机构职能 | 我校面向全国和东南亚地区培养文、工、教育、管理等高等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在职人员的高等教育,从事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等,为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自网站开通运行以来,定位明确,特色突出,对我校教育宣传、教育教学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广西艺术学院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000000040954257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Nov 20 14:57:11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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