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象山县人民政府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象山县丹城后堂街21号 | ||
机构职能 | 县政府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注重经济调节。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和公平竞争,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三、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增强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四、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象山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218714066043760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Nov 20 17:34:24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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