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政务服务大楼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承办州委、州政府、县委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四)处理各单位、部门、乡(镇)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各单位、部门、乡镇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办理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州、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 (九)收集、编辑、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乡(镇)电子政务建设。 (十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单位、乡(镇)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三)负责抓好外事接待、侨务、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县政府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十五)负责县长专线工作,处理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六)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4362222040584922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Nov 21 10:45:3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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