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及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四)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全区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和法制监督。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裁决工作的调查研究、推进和办理。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四)培育和发展全区货币和资本市场,推进本地区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十五)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六)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搞好服务。 (十七)负责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坊子门户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6240113860104113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Nov 21 16:13:3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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