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牵头拟订产业用地标准,负责土地出让金收支的计划管理,负责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六、统筹协调全市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七、牵头协调全市《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合作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城市功能区发展。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储备工作。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人口调控,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承担轨道交通规划发展工作职责。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全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低碳城市建设。 十二、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衔接能源总量平衡,保障能源安全,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三、承担全市粮食调控职责,牵头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029600004070222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01 19:03:5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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