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晋城市白水东街1889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二)负责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各县(市、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承担国家、省、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审查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经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流域限批制度。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6121000040416584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02 17:11:08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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