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大楼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与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按分工和权限负责科技“三项费用”、市科学技术基金、市级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的合理配置。 五、研究拟订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品试制计划;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高新技术研究与科技攻关计划的组织实施。 七、研究提出优化科技人才资源的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推荐“两院”院士。 八、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及全市科技系统外事工作。 九、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出口、技术市场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拟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负责管理与实施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科教兴市工作。编制全市科教兴市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科教兴县、区,兴行业工作;组织全市性的重大科教兴市活动;协调解决科技、教育及相关方面体制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产、学、研联合协作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中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宜,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的草案,编制重大专利技术转化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专利转让、专利许可合同和专利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管理全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抚顺市科技信息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40000040543125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Dec 04 17:07:21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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