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萍乡市水务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金陵西路50号 | ||
机构职能 |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专项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市水资源及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和监督水环境治理。负责水文工作。对河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统一管理全市供排水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和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水功能区划分和水域纳污能力的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水政策,编制节水规划,制订地方性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审批和水政监察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并监督县区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监督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库、河口滩涂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工程。负责市属水利设施、市管河道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归口管理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萍乡市水务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27000040695660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Dec 04 15:51:1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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