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机构职能 一、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24000000060109226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Dec 05 17:06:30 CST 2014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