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苍南县行政中心8楼835室秘书一科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功能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决议、决定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各类重要政务信息,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县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评估、解释及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和指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组织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四)指导、督促推进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五)指导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具体工作。 (十八)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2188141341102679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08 15:09:36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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