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运城市民政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 ||
机构职能 |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以内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一级)的边界争议。 (五)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与邻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 (七)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提出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建议;提出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九)提出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建议,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运城市民政局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6123000040689790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08 15:12:49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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