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95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协助市委抓好县区、市直党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评定年度考核档次,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调整意见。 (三)负责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与使用。 (四)贯彻执行党的人才工作政策,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 (五)负责全市干部考核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市管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干部下基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七)负责援藏、援疆、援坝干部的选派、管理及有关工作。 (八)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监督管理、审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九)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党群系统(含人大、政协、法检部门,下同)干部、职工的调转及工资审批工作。 (十)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本部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以及部分离退休后提高待遇工作。 (十一)负责团职及以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二)对市直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党群序列职务的科级干部调整进行任前审核把关。 (十三)负责组织党群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招录与宏观管理。 (十四)负责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委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承办市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外地驻秦单位党组织设置及归属的审批工作,负责县级党委的设立及工委变更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审批工作。 (十六)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督促、检查、指导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落实情况。 (十七)了解、掌握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指导各县区委、市委各工委组织部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十八)负责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推荐出席省、全国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工作。 (二十)指导协调全市组织系统干部档案工作,具体抓好市委管理的干部档案以及本部文书档案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干部信息数据、干部统计和党内统计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市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二十三)指导全市组织部门搞好信息、信访、调研宣传、网评工作,并做好本部的信息、信访调研工作。 (二十四)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二十五)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51060000415355710006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08 17:01:44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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