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美安生态科技新城)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园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员管理工作;审批园区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撤并)及其班子成员的任免。(二)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园区企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共党员的管理。 (三)统筹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激发园区活力;承担自贸港有关政策的调研分析、制度集成创新研究。 (四)负责组织园区财政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五)组织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海口国家高新区管理工作的规章、规划和计划。 (六)研究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园区产业规划,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七)负责园区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引进科研院所,支持企业设立并做强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八)统筹园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入区项目评审、准入;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九)统筹园区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等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 (十)负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改善园区“硬环境”,提升园区“软环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园区落地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依照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行使有关行政审批、管理职能。 (十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园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代表海口市协调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园区机构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海口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2331000041247202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08 17:31:51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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