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33号 | ||
机构职能 |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厅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级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九)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一)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负责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 (十三)负责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依法行政,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落实华侨、华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归侨眷等涉及到的相关工作。 (十五)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旺苍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3339204841647883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09 18:00:44 CST 2014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