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青岛市档案馆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机构地址 | 延吉路148号 | ||
机构职能 | (一)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市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开展档案资料征集。 (三)提供全市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服务。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工作。 (四)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统计、安全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五)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馆藏档案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利用服务。 (六)承担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重要电子档案、重要数据的接收、备份和日常管理。开展档案数字化和信息数据服务等工作,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利用和长久保存。承担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七)开展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青岛档案信息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6235000060234563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Wed Dec 10 15:32:42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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