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26号
机构职能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 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报送区政府的文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对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 (七)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反馈工作。 (九)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外网、办公业务资源网、协同办公、网上审批、政府网站群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审查、清理和起草区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或参与对综合性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区本级行政执法人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部门之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问题,受理并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十一)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关键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协调本区重大外事、侨务、港澳旅游事项,承办区级领导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审核工作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管理、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的发邀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电子标识编号 CA05112017141500797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Dec 11 16:24:34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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