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山东省文化馆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机构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4号 | ||
机构职能 | 山东省文化厅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是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辅导、指导和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事业机构。主要任务是有计划的培训文化馆、站艺术方面的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文化馆、站业务工作;辅导并组织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演出、展览及讲座等;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活动资料、史料,建立群众艺术档案;编辑对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群众文化艺术工作通讯和刊物,提供群众文艺学习、演唱材料,满足群众阅读、欣赏的需要,扶植培养业余作者,并为业余作者提供发表作品的园地;组织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探讨活动;调查研究群众对文艺活动的要求和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起到文化行政部门的助手作用。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山东省文化馆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6000000060472586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22 18:26:38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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