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26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和临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市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指导各县制定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合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指导人民防空科研设计单位业务建设。 (九)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桂林警备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1324000040700678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22 23:25:49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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