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灵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各类公文。指导全县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县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统一刻制、颁发县政府各委、局、办的印章。 (十一)负责县政府驻外联络处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法制、民族宗教、人民防空及外事侨务方面的工作。 (十三)办理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灵丘县政府门户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6114022940589615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23 17:01:44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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