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东大街11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六)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收集和编报工作,反映各方面动态。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决定事项及省、市、县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九)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县长公开电话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县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十六)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 (十七)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来电;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及领导批示案件。 (十八)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意见,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十九)承担中央、省、市、县信访事项的落实责任,向各镇、各部门转送和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二十)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省、市联席办、省、市信访局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置跨行业、跨部门和地区的重大信访事项。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行网上信访。 (二十二)承担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二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千阳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27390247240944296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Dec 25 12:43:08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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