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紫阳县委大院一楼
机构职能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集中力量管好党纪,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协助党委管好党风和党的干部。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人民政府形成的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并作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凡涉及到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的,按法律程序。负责受理被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个人和单位对被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风、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七、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基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拟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不适宜的决定的规定。 八、会同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会同组织部门负责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好市纪委、县委和县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紫阳县纪检监察信息网
电子标识编号 CA27396254360111357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Fri Dec 26 20:39:34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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