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定市清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保定市清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保定市清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中街301号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以及有关政策。 (二)负责对政府系统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协调运转,务实高效。 (三)根据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情况反映等工作,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调查研究报告,提出政策性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各种文字材料工作。 (四)负责对领导日常工作的各项服务及做好对基层的服务工作;做好领导及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对外事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统筹协调区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 (六)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承办单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七)负责区政府召开会议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全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长碰头会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处理重要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 (十)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专线、短信平台、群众热线的投诉事项,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和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三)负责地方志书、年鉴编纂工作。 (十四)负责对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工作汇报。 (十五)负责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十七)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事务工作。 (十八)负责区政府政策研究工作。 (十九)负责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电子标识编号 CA05109012660437213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Mon Dec 29 09:35:53 CST 2014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