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新乡市学院路南段 | ||
机构职能 | 1.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根据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2.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工作;3.依照法定程序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命令、决定和行政行为;4.依照法律规定任免、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民族宗教、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国土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行政事务;6.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9.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10.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7257164540454903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Dec 29 10:20:47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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