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弋阳县行政中心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请示县政府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县政协提案。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县长热线电话及网上县长热线的受理、处理、督办工作,负责省(市)长手机、省(市)政府信箱群众来函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协助县长办理法制事务方面工作。承担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和评议考核工作,统筹规划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协调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述事项,承办由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 (十四)协助县长办理侨务方面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调查和专题研究;协调各有关部门的侨务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联络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五)协助县长办理金融方面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联系协调驻弋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联系,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六)协助县长办理地方志方面工作。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及政策规定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县内地方志工作;规范全县地方志编纂业务,组织编纂《弋阳县志》;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承担《弋阳年鉴》编辑、出版发行任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七)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弋阳县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33090141237923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30 18:11:22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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