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洛阳市教育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凯旋东路51号 | ||
机构职能 | 教育门户网站不仅仅是展示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服务于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乃至企业,成为他们之间联系和沟通的纽带。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系统劳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研究和监督工作。 二、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督促、落实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 三、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四、按照国家计划和规定权限,负责各类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拟定市属师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按规定权限负责教育基金的内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离任前的审计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创建、综合治理、统战和群团工作。 七、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八、负责局直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十二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洛阳教育城域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72530000405555500003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Dec 30 19:24:42 CST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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