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金海大道8号 | ||
机构职能 | 1.宿州经开区工委职能: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的干部管理工作,领导经开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等。2.宿州经开区管委会职能:(一)编制经开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二)依法制订实施经开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制度。(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经开区内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四)在服从宿州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和管理进区项目和经开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负责承办经开区内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它土地管理工作。(六)编制并报批经开区环境保护规划,协同环保部门做好区内项目的环保审核或审批工作,核发《环保设施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七)负责经开区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直接办理房地产交易、出租、转让、抵押、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房屋产权证》、《商品房市场出售证》等证书。(八)负责经开区的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等具体管理工作。(九)管理经开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据有关外事规定,办理经开区内涉外事务,审报区内人员出国(境)事项。(十)负责经开区农村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经开区人事、劳动、工商、物价、社会治安以及社会中介、社会保障组织的具体管理工作。(十二)兴办和管理经开区内的教育、旅游、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产业和公用事业。(十三)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经开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十四)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0000041485674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Jan 05 14:54:32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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