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市与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八)编制市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赣州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赣州市财政局
电子标识编号 CA15231000041061631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Jan 06 14:44:51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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