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中共黄山市黄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政务新区三号楼四楼西 | ||
机构职能 |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纪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性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八)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各党委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审核各基层纪委领导班子和各行政监察机构(内设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参与监督、考核其他区管干部的任用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黄山区纪检监察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13152840631711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Jan 08 10:41:12 CST 2015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