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河北省景县景安大街233号 | ||
机构职能 | (一)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职能,掌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情况,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二)负责县政府大型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负责县政府暨办公室文、电的起草、审核把关、文书处理工作,负责且政府机关的档案、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四)负责组织县政府领导的报告、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五)负责协调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对重要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到政府领导审定。(六)负责县政府的涉法事宜。(七)负责县长公开电话(景县为民服务联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为民服务工作,对普遍性、苗头性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反馈。办理县政府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批示的落实和督查工作。(八)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组织处理重要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事故。(九)负责县政府内外宾接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十)负责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重要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十一)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十二)负责信息收集、筛选、反馈、上报和对全县政府信息系统的指导工作。(十三)负责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指导和办公室业务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十四)负责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工程建设并管理人防经费和资产,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十五)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十六)收集分析县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救援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及县直有关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十七)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定我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较高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十八)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5104004660130516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Jan 13 09:50:19 CST 2015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