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机构职能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二)承办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五)研究县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屏边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七)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屏边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八)围绕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屏边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九)组织协调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十)督促检查屏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屏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十一)协助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屏边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十二)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三)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屏边县人民政府和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十四)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中共屏边县委、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十五)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负责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及公务用车配置工作。(十六)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政务信息,为屏边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电子标识编号 CA25378240960452646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Mon Jan 19 10:40:45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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