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铁岭市环境保护局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 (二)拟定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 (三)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 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市辖区域内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代市政府拟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负责代市政府拟定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书》及相关工作,参与管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 件;协调县(市)区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 标准;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市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 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 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实施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 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一)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十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队伍建 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做好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铁岭市环境保护局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470000408642330001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ue Jan 20 09:43:28 CST 2015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