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马鞍山市博望区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合路
机构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以及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来电。 (三)负责区政府日常公文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公文的传递、档案整理和开发利用。 (四)负责区政府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或参与筹办全区性的重大活动。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党政办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分解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六)负责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给区政府办理的议案和提案。 (七)负责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管理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一)负责机关办公地点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 (十二)统筹全区依法行政的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全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的工作;协助区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处理国家赔偿事务。 (十五)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为代表、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十七)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开展海内外文化、艺术交流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进行经济合作与科技交流。 (十八)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
电子标识编号 CA13208155560173295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Jan 20 15:45:57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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