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88号
机构职能 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㈡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㈢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㈤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㈥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㈦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㈧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的统筹协调。 ㈨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 ㈩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组织能源产业政策的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投资项目及外商投资项目;负责煤炭的综合平衡及经营资格的认定;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负责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新余市发改委
电子标识编号 CA152290000406957640002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Jan 22 14:46:23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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