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156号A栋二楼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办发〔2015〕36号),设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的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内设县法制办公室、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县信访局挂靠在县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或审核上报给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文稿。 (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县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交县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 (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协助县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十二)负责联系驻陵金融机构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四)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标识编号 CA22467000041234452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ue Jan 27 15:39:22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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