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六安市龙河西路 | ||
机构职能 |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负责人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重要和复杂的案件。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八)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协同组织部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并对这些领导干部的任免进行审核;负责考察和审核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及部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组成员)以及监察室正副主任的人选;负责提出区直单位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的任职人选和免职意见,征求组织部门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意见,并与组织部门共同组织考察;负责考察、任免派驻(出)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正副主任;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皋城清风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3205155740836660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Feb 02 17:11:59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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