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 | ||
机构职能 | (一)组织起草、审核、编发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会议报告、区政府领导讲话等材料。 (二)承担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及有区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议事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承担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向区政府请示问题的答复工作,受区政府领导委托协调处理有关政务事项。 (四)承担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及报告工作。 (五)承担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管理、考核和网络建设的指导工作,向上级政府报送区域性重大信息,收集、筛选、整理、编发供本级政府领导和部门参阅的信息刊物,向区政府领导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六)承担区人大、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七)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绩效目标的管理、考核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的法制工作。 (九)承担全区外事侨务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较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区抗灾救灾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及考核工作,承担全区电子政务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区政府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以及政务值班等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 (十三)负责全区重要公务接待,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和使用相关经费;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五)办理区政府、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网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40610000604187470005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Thu Mar 19 16:27:25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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