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江西省瑞昌市行政大楼四楼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以及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及驻市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予以处理或向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协助市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报送紧急信息。 (五)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 (六)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和处理群众来信工作。 (八)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瑞昌市人民政府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15228085141063780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Mon Apr 13 14:01:38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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