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 |||
主办单位 |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机构类型 | 党政机关 | ||
机构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 ||
机构职能 |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的建设法规政策。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 (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计划;组织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规划用地、扩初设计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报建等);知道和协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执行工程建设的国际和部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工程建设的统一材料价格;监督和管理市政工程投资概算、工程预决算和工程造价。 (四)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监理、室内装饰装修、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等行业管理;负责监督工程勘察设计、建立、工程质量;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市公用事业。负责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管理城市燃气和城市公共客运。 (六)组织知道全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 (七)主管全市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则。引进开发、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统筹本系统的人才培训。 (九)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资和人事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规划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及其二级单位的干部;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就业保险、劳动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网上名称信息 | |||
网站名称 |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电子标识编号 | CA081500000413024220002 | ||
标识发放单位 | |||
发放单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发放时间 | Fri Jun 12 14:38:20 CST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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